文/鄭宜芬
為協助企業接軌國際永續揭露準則,金管會已於 112 年發布「我國接軌 IFRS 永續揭露準則藍圖」,規劃上市上櫃公司依資本額規模分三階段適用相關準則。首波納入的為資本額達新台幣 100 億元以上公司,預定自 115 會計年度起適用。為推動相關作業順利進行,金管會督導「推動我國接軌 IFRS 永續揭露準則」專案小組,自 4 月 28 日起於北中南舉辦四場 IFRS S2 永續揭露實作工作坊,協助企業強化實務應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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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我國接軌 IFRS 永續揭露準則」專案小組提供多項資源,包含提供 IFRS S2 氣候相關揭露之實務指引、以鋼鐵製造業為例之完整版及簡易版揭露範例,並自今年 4 月 28 日起至 7 月 3 日陸續於北、中、南舉辦四場 IFRS S2 揭露之實作工作坊,透過實務指引及揭露範例引導公司編製及揭露永續資訊;另證交所及櫃買中心亦將組成服務團,適時就第一階段公司接軌進度落後者提供協助並加強輔導。
金管會提醒,IFRS 永續揭露準則要求公司允當表達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公司展望之永續相關風險與機會之重大資訊,並允許適當運用比例原則,例如:以報導日合理可佐證資料評估相關風險與機會,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企業亦可依現有之技術及能力揭露永續相關風險的預期財務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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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說明,四場工作坊分別於 4 月 28 日(台北)、6 月 12 日(高雄)、6 月 30 日(新竹)及 7 月 3 日(台北)辦理,目標為協助企業理解並因應 IFRS S2 的揭露要求。據統計,目前資本額 100 億元以上的上市上櫃公司共計 125 家,為首波適用對象。雖有部分公司仍在作業初期階段,如風險與機會盤點或尋找顧問等,但整體進度大致符合預期,尚無明顯落後情形。
高晶萍補充,針對目前尚未完成內部程序的公司,主管機關將採取輔導與協助的態度,並未要求初期即達高標準。如企業無法量化相關資訊,也可透過質性描述方式進行揭露,逐步建立揭露制度。預期 125 家首波適用公司能於 2026 會計年度如期完成編製與揭露作業。
金管會表示,企業可透過「接軌 IFRS 永續揭露準則專區」網站(https://isds.tpex.org.tw/IFRS/front/#/main/home)取得指引資源,並參與實作課程,掌握整合內部永續資訊與跨部門協作的實務方法,以符應日後永續揭露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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