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宜芬
為提升臺灣通訊服務涵蓋範圍並加速衛星產業與國際接軌,數位發展部 24 日公告完成 4 項相關法規修正,並正式開放受理電信業者申請「衛星行動通信」頻率供公眾服務使用。此次修法內容涵蓋頻率核配審查要點、收費標準及使用費等,推動衛星應用落地,提升國內數位基礎設施的韌性。
目前行動網路於人口密集地區涵蓋率已達95%以上,但在偏遠地區、離島與山區仍存在服務不足的情況。近年低軌衛星技術快速發展和部署成本降低,透過衛星行動通訊技術,將可補足地面通訊的不足,並提升緊急應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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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項法規修正
- 電信事業申請衛星通信用無線電頻率核配有關事項
- 受理電信事業申請核配衛星通信用無線電頻率審查作業要點
- 電信事業申請無線電頻率核配審查收費標準
- 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
開放 7 個衛星行動頻段、12 個固定頻段
為促進下世代衛星應用發展,數發部於2022年釋出4組熱門固定通信頻段,並於2024年2 月修訂「無線電頻率供應計畫」,新開放 7 組「衛星行動通信」(Mobile Satellite Service, MSS)頻段,及擴增為 12 組「衛星固定通信」(Fixed Satellite Service, FSS)頻段,頻率使用期限自 2 年延長至 5 年,以提供更穩定的投資環境。
依據國際電信聯合會(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 ITU)衛星頻率使用歸類,分為固定通信與行動通信兩種用途。固定通信頻段多用在定點通訊服務,如寬頻上網、海纜備援、船舶通訊與 SNG 車等;行動通信頻段則用在移動通訊服務,如衛星電話與搜救定位裝置等。

數發部進一步指出,隨著通訊技術進步,消費者更將有機會受益。現階段衛星應用相當多元,可擴大緊急通訊範圍,部分新款手機內建緊急通訊功能,當民眾失去行動通信網路或非處於 Wi-Fi 服務範圍時,可透過衛星通訊連接 SOS 緊急服務,在山區、離島提供關鍵的通訊支援。
數發部次長林宜敬指出,低軌衛星與地面通訊都需要透過無線電頻寬,釋出衛星頻率將能帶動更多衛星應用落地提供服務,同時強化數位韌性並帶動衛星相關產業發展。對於手機直連衛星服務,現在三大電信提供服務相當類似,若手機可直連衛星,對高階用戶是相當吸引的應用。
目前已有5案申請衛星固定通信頻段,包括隴華電子、愛爾康、台亞衛星及中華電信(One Web、SES)兩案;台灣大哥大現階段無申請規劃;遠傳電信則在評估中。數發部將持續受理國際衛星業者申請,惟須符合在台登記為電信業者、外資比例限制等相關法規要求。
對於手機直連衛星服務的市場應用,資源管理司長曾文如表示,當前多數為低頻段、窄頻應用,如Apple已與衛星通訊公司Globalstar合作提供緊急服務,也有國外業者提供此類功能方案,有助提升平均用戶收入(ARPU)。
針對中國品牌手機的衛星服務疑慮,數發部強調,衛星業者需符合資格審查及國安相關規範,手機設備也需通過型式認證,符合射頻器材相關規範才能販售。
展望未來,數發部表示,將持續關注國際產業趨勢與6G非地面通訊標準的發展,並滾動式盤點檢討無線頻譜資源並適時開放,以因應衛星通訊與地面網路整合需求,確保我國通訊韌性與產業競爭力,國人能享有先進衛星應用與創新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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